日报2月19日讯(郑燕军 张春娜)柳州市市区国有土地面积约170平方公里,目前已登记发证的土地面积约70平方公里,尚有100平方公里没有开展登记发证工作,绝大部分为国有河流、滩涂、荒地等国有未利用土地及道路、园林景观绿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等公用设施用地。经市政府批准,近日,国土部门开始对此类土地进行登记工作,成为广西最早开展此项工作的城市。
据了解,由于这部分的土地权属不明确,导致政府不能全面掌握全市土地分布状况和利用现状,土地管理部门不能合理地规划、开发、利用土地,发挥土地最大效益;同时,也极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全面掌握我市市区范围内上述国有土地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市政府批准印发了《柳州市加快推进国有土地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的规定,以上土地的权利人为柳州市人民政府,只登记不发证,由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城区政府、镇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依据其管理的职责范围,负责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申报登记,市国土局按照土地登记的工作程序对国有土地进行全方位的登记,切实达到辖区的全覆盖管理。该项工作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 编辑:m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