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交警网8月5日讯 日前,家住屏山小区的黄某打电话到交警支队法制科,称自己打算买一辆电动自行车上下班代步。上一周,他到车行选购时,名目繁多的厂牌型号看得他眼花瞭乱,考虑到家住在八楼,无法给电瓶充电,因此想买一辆用汽油的助力车,他看中了一款知名品牌的助力车,但是听朋友说烧汽油的都是超标车,上路会被处罚。当他向销售人员询问该车是否超标时,销售人员的回答十分含糊,于是他向法制科咨询,想了解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法制科民警答复:他朋友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符合规定的都属于非机动车,按非机动车进行管理。但是,超过规定的则按机动车管理,驾驶人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车辆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根据国家标准(GB17661-1999)规定,其主要技术性能要求为: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是指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根据国家标准(GB17284-1998)规定,其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汽缸工作容积不大于30ML,整车净重不大于40KG,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助力车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应能由人力脚踏驱动。
民警提示:电动自行车以其灵活方便、经济实用受到人们的喜爱,随着汽油价格的不断上涨,有的摩托一族也将目光转向了电动自行车。在选购此类车辆时,要注意辨别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千万不要购买超标的车辆,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编辑:彭莉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