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交警网7月29日讯 柳州市一周共处理道路交通事故235起,其中使用简易程序处理231起,使用一般程序处理4起,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 典型事故简要案情 7月21日22时许,韦某(男,17岁)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乘2男子,沿融安县省道306线由浮石往泗顶方向行驶至119km+130m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由骆某驾驶桂BVD851号“速卡迪”牌两轮摩托车也是搭乘2男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4名乘客受伤,韦某、骆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7 月23日23时许,黄某驾驶桂B2085×号“乘龙”牌重型自卸货车,沿柳北区柳长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古木坳路段时,车头右侧与同向行驶由曾某(男,51岁)驾驶的 “五菱”牌小货车车尾发生碰撞,曾某下车后在道路上又与对向行驶由何某驾驶桂B6338×号“雪佛兰”牌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曾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7月25时凌晨3时56分许,唐某(男,18岁)无证驾驶桂BW337×号“轻奇”牌二轮摩托车,沿融水县玉华中路由汽车站往农业局方向行驶至隆升汽配路段时,车辆与同向由罗某驾驶的桂B6200×号“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左拐弯过程中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唐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据交警部门初步分析,上周发生的死亡事故的初查原因分别是占道行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无证驾驶等。今年上半年,柳州市无证驾驶肇事24起,造成20人死亡,占上半年事故死亡人数的18.70%,占道行驶肇事7起,死亡15人,占上半年事故死亡人数的14%,为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上路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保证,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必须经车辆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后才能驾驶,只有取得驾驶证的人才具备驾驶技术,驾驶车辆时才能保证安全。无驾驶证的人没有掌握驾驶技术,驾驶车辆易发生事故,将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梁敏 甘彦昌) 编辑:冯翠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