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讯 3月1日,柳州交警部门在新闻媒体上刊发了《关于加强市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后,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市民对交警部门如何加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的管理高度关注。笔者从柳州交警部门了解到,从构建和谐社会及人性化管理的要求出发,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稳步推进加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据介绍,在加强三轮车(含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交警部门充分考虑了三轮车的通行需求,不是全天候的禁止,允许机动三轮车、人力货运三轮车在每天零时至7时通行市区(人力客运三轮车除外)。在加强管理中,交警部门将3月1日至3月9日定为宣传教育阶段,在此阶段,交警部门将以宣传教育为主。从3月10日起,交警部门将进入整治阶段,届时交警部门将集中警力,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三轮车进行集中整治。
在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交警部门将3月1日至3月31日定为宣传教育阶段。交警部门以宣传教育为主,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媒体加大对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宣传力度;同时,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乘骑人数超过电动自行车座位设定数的、不按车道行驶乱穿乱行等交通违法进行整治,形成整治交通违法与宣传并进的格局。
从4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将进入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阶段,整治持续3个月。交警部门除了整治第一阶段的三种违法行为外,还将对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物、乱停乱放、超速行驶、未满1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进行整治;
待整治工作达到一定成效后,再根据市区道路的通行情况,对超标电动车实施限行管理措施,届时对超标电动车限行将分步实施。
在加强市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交警部门并不是取缔超标电动自行车,而整治电动自行车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对管理整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到各新闻媒体组织的大讨论活动中。交警部门将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市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合民意、顺民心。另外,交警部门向广大市民呼吁:不要购买超标电动车。
编辑:may |